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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苏卫监〔2009〕7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大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今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医疗单位中开展医德医风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为主要内容,以治理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通过创建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整洁舒适的就医环境,规范诚信的医疗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深化和卫生行风的明显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三、内容和标准
  (一)有健全的医德医风教育机制,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有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安排和计划,把医德医风教育、考核纳入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教育活动,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单位风正气顺,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二)有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差错。严格执行医疗质量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无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无违反“三合理”诊疗现象。
  (三)有规范的医疗服务,无较大医患纠纷。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为病人提供整洁、舒适的诊疗环境和便捷、温馨的医疗服务;注重人文关怀,尊重病人权利,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没有生、冷、硬、顶、推、拖等不良现象;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患者投诉,无医疗纠纷和大的医患矛盾发生,医患关系比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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