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9〕22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工作要求,市卫生局结合苏州实际,修订了《苏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苏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降低我市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提高母亲及婴儿的生活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预防和干预育龄妇女和婴幼儿感染艾滋病;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支持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对自己的生殖健康做出知情选择;为儿童及其父母提供关怀、支持和治疗等预防措施,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切实降低我市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
二、工作目标
1.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机制,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纳入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常规服务范围,100%的市、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2.逐级开展培训,相关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4.为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检测率均达到80%以上。
5.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提供孕期、分娩期和产后的预防保健服务;为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追踪和检测服务。
6.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