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年上半年出院病人和服务对象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卫监〔2009〕9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工作部署,决定对全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进行2009年上半年出院病人和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函调对象和数量
(一)函调单位及编号
1.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单位(不含由省卫生厅函调的5家医院),具体医院及编号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02)、苏州市广济医院(706)、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707)、苏州市第七人民医院(708)、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709)、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710)、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711)、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712)、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713)、常熟市新区医院(714)、昆山市中医医院(716)、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717)、太仓市中医医院(718)、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719)、吴江市第二人民医院(720)、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721)、张家港市中医医院(722)。
2.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23)、苏州市卫生监督所(724)、苏州市中心血站(725)。
(二)函调对象和数量的确定
1.医院函调出院病员数均为200名。问卷对象为按住院号倒序依次排列选取2009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出院病员。候选人数为实际函调数的三倍600名,用EXCEL电子表格编制《医院问卷函调花名册》(见附件六),于5月20日前用E-mail发至苏州市卫生局监察室信箱jijjc@szws.net,由我局确定函调人选后反馈至各有关单位。
2.卫生单位函调对象数量为200名。先由各单位根据实际,从服务对象中选取候选单位或个人共400名,编制《卫生单位问卷函调花名册》(见附件七),于5月20日前用E-mail发至苏州市卫生局监察室信箱jijjc@szws.net,由我局确定反馈后再发函调信。
(三)编造函调对象花名册
各函调单位按照我局确定的函调对象编造花名册:医疗单位花名册内容包括问卷编号、住院号、病区床位、姓名、出院日期、出院情况(治愈、好转、未愈、其他)、家庭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见附件六);卫生单位花名册内容包括问卷编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见附件七)。于5月30日前报苏州市卫生局监察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