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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2009〕33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做好今年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将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古城区(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各考场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由市卫生局会同各区卫生局和有关医院负责、落实,其余各市、区考场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由各市、区卫生局负责、落实。
  二、采取措施,各司其职
  (一)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各区卫生局要主动与教育局联系,尽早掌握本辖区内高考的考试规模、考点设置以及考场周边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本地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协调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各地要组织对学校食堂、考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条件、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卫生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所使用的饮用水是否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提供的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水以及餐(饮)具的消毒是否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等,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依法进行查处。在高考期间,各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巡回卫生监督检查,对定点供餐单位派驻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管理。
  (二)医疗救护保障工作。高考前,各市、区医院要对急救车和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急救车辆、急救器材的完备;高考期间,各市、区院前急救站应加强值班力量;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凭高考准考证优先就诊。
  各高考考点安排一医一护驻点保障,带好药箱,配备常用药品,保证考生能及时得到救治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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