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协调)小组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平安医院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安医协组〔2009〕2号)
各市、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协调)小组: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培育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综办[2009]11号),结合我市平安医院创建的实际情况,制定《苏州市创建平安医院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苏州市创建平安医院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培育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综办[2009]11号),结合我市平安医院创建的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医院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平安医院示范点建设,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年内,在市区及每个县级市、区,培育平安医院示范点不少于2个。按照建设标准和医疗机构不同等级,精心指导,培育一批高标准、多类型的示范点。通过培育平安医院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力争到2010年,所有医疗机构均达到平安医院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督促。平安医院示范点建设是平安医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对平安医院示范点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破解难题,总结提升,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2、建立规章制度,保障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平安医院示范点培育和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期对示范点进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坚持创新发展,及时总结经验。对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实行分类指导。即要坚持标准,又要立足实际,培育和树立一批不同等级、不同投资主体的平安医院示范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平安医院示范点。
四、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