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确认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苏卫医〔2009〕31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的规定,市卫生局遵循“行政主导,依靠专家,严格严谨,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依据《二级综合性复核评价与评审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第一批申报二级综合医院的评审工作。经省卫生厅审核,现确认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