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9〕40号)
各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院,市和各市、区疾控中心:
随着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国外输入的恶性疟病例时有发生。由于苏州市已数十年无本地恶性疟流行,在恶性疟的诊断、治疗和药物储备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现将《
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和“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各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熟练掌握抗疟药使用原则和恶性疟的救治技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诊断、及时用药。要提高对恶性疟的诊断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个案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上报。要做好必要的药品储备,以应对恶性疟防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