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安全管理,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必须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行为中。各县(区)、各管委会、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指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企业内部责任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严格执行煤矿、地采非煤矿山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等制度。要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违”、“三超”行为。同时,要强制淘汰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升改造企业安全技术和设备设施,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强化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营造浓厚的氛围
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通知》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要迅速动员部署。要召开专题会议,把《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各单位;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文件翻印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全面覆盖。二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各县(区)、开发区要组织所有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好、领会好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努力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各级安监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学习《通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三是要对照检查改进工作。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召开一次管辖范围内各类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的动员部署会议,指导督促所有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逐条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差距,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四、广泛深入宣传《通知》,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