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农牧〔2009〕1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金牛区商务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当前,部分国家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呈蔓延趋势,也是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我市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逐步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我市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控责任
各区(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职能机构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疫工作,牢固树立“成败在防疫”的现代养殖意识,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当前猪流感、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无重大疫情发生。要针对猪流感防疫工作,启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与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各地要利用春季防疫的有利时机,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强制性免疫工作。对新补栏的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要及时补免;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必须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存栏畜禽要做到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要进一步强化A型口蹄疫的监测工作,要继续扩大血清学监测范围,对检出的阳性畜,要及时采集O-P液进行病原学监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奶牛A型口蹄疫免疫准备,根据免疫程序对奶牛进行强制免疫,奶牛全面免疫后,要继续做好黄牛、水牛、生猪和羊的监测工作。奶牛进行免疫并产生有效保护力后方可调运。
三、加强动物检疫和执法监管工作
各地要加强各个环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要严格检疫监督,严防病死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严防猪流感等疫病的输入。要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对逃避或抗拒检疫,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对不按照要求违规出具检疫证明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