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判断推理。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的逻辑推理和判断能力。包括图形推理、定义判断、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四种类型。
第四部分:常识判断。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的知识面并考察应试者对常见的现象或事物产生的原因、引起的后果等进行分析、归纳、推理的能力。常识判断试题取材范围广泛,主要考查科技、经济、社会、法律、管理等方面的常识。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各种资料进行准确理解、转换与综合分析的能力。包括文字资料和统计图表。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四川省情、成都市情、事业单位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包括:1、法学概论:主要内容为法的一般原理、法的制定和实施;2、
宪法:主要内容为
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性质、我国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3、行政法:主要内容为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总述、行政立法、行政处理、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赔偿;4、民法:主要内容为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物权与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继承权、民事责任以及诉讼时效;5、
刑法:主要内容为
刑法概述、犯罪、刑罚和常见的犯罪与刑罚。6、
劳动法:主要内容为
劳动法概述、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与仲裁以及劳动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主要包括:1、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主要内容为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若干问题的理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和历史地位;2、邓小平理论:主要内容为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发展战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国两制”的构想与祖国统一以及社会主义外交战略;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要内容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实践意义以及主要内容;4、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主要内容为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