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大春生产和国庆期间农机安全检查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大春生产和国庆期间农机安全检查的通知
(成农机〔2009〕19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农机安全三项行动”以来,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为了减少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农机局《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大春生产和“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工作重点。通过秋收和国庆期间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农机事故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扎实推进 “三项行动”,深化“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为秋季农业安全生产、为国庆六十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全科(监理站)长、片区农机站长、安全专兼职干部,都要在各自的工作中落实安全责任。

  二、搞好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面向单位干部职工,面向广大农村、农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工具,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要认真吸取过去农机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隐患,重点教育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文明开车。针对大量外地联合收割机参加我市水稻跨区收割作业,因长途行驶、道路不熟、疲劳驾驶的特点,针对国庆期间农村中可能用拖拉机迎亲送友、婚丧嫁取、拉客载人的实际。要向机手宣传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向农民群众宣讲违法载人的危害性,要重点抓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要求对农机具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