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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成农办〔2009〕134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双流县农业园区管委会:

  为积极引导我市青年(大学生)在创业实践中成长发展,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中建功立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构筑平台、集中发展”的思路,我市已建立了12个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其中新都、青白江、郫县、龙泉等4个区县的创业园区涉及农业项目,每个园区中农业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为积极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照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指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在积极配合团市委和宣传、目标、教育、科技、财政、人事、劳动、经委、信息、商务等成员单位工作的同时,做好农业产业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宏观指导,帮助其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支持、参与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形成推动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的合力。

  二、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根据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需求,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主要是结合本地主导产业的发展实际,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利用绿色证书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培训项目,对急需农业生产技术的青年(大学生)开展技术培训,通过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使他们达到从事某项农业生产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三、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的农业企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使创业园区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示平台,成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四、指导园区内农业企业把好农产品质量关。园区内农产品要建立与市场连接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园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政策支持。园区内的农业项目除了享受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指导小组落实的政策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成都市十大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条件的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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