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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0年春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通知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0年春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通知
(成供销〔2010〕13号)


各区(市)县供销社:

  当前,大春备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进一步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障供给

  农资供应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县供销社要实行春耕农资供应“一把手”负责制,把春耕农资供应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要加强对化肥、农药、种子等重要农资商品春耕供应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克服资金困难,备足数量,优化品种,保证质量,千方百计搞好农资供应工作,确保春耕农业生产需要。

  春耕期间,各区(市)县供销社要认真调查农资需求情况,准确把握农资市场供需形势,依据当地农业生产特点,加强与生产企业的联系,抓紧货源采购,尽快充实库存,确保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二、加大农资采购力度,完善储备制度

  供销社及所属农资企业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新网工程”网络资源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农资货源采购、调运。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区域性化肥采购联盟的建立,加大采购批量,降低成本,搞好库存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

  各区(市)县供销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储备制度,保障抗灾救灾、调控市场等应急供应。承储企业要落实储备货源,确保供应旺季能够及时投放市场。站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所需农药、机具的采购、调运、储备及供应工作。

  三、加强农资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供销社农资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的力度。在春耕农资供应期间对农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一要模范执行国家法规,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二要确保化肥、农药调拨到位,提高配送率,销售不断档、不脱销,保证供应。三要对库存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加强检查,对农资放心店按照星级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要积极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活动,督促各农资放心店认真执行“索要票证”制度和台帐制度,确保农资商品源头质量安全,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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