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职改办〔2010〕194号)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10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就2010年度申报工程技术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等3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所属从事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技术相关专业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上述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制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政府人才交流机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一式一份)。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有效期内的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