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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和率先建设示范点农业产业支撑项目验收督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和率先建设示范点农业产业支撑项目验收督查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10〕116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建设的工作部署,2009年首批启动的40个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今年6月底前要全面达到建设标准,2010年19个率先建设示范点,年内要全面达到建设标准。为做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和率先建设示范点农业产业支撑项目的验收、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督查内容和标准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意见》(成委办〔2010〕5号)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统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成统筹〔2010〕6号)的要求,40个综合示范项目、19个率先建设示范点的建设内容和考核标准一致,要达到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的建设标准--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一、二、三产业实现互动,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居民实现充分就业,农民群众实现持续增收。此次验收督查工作,重点检查验收2009年首批启动的40个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点的农业支撑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督查2010年19个率先建设示范点农业支撑产业建设进度。

  二、验收督查方式

  由市农委领导牵头,机关有关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参加,按照《关于分工负责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建设的通知》(成农办〔2010〕84号)安排,组成验收督查小组。督查小组结合验收督查内容和标准,采取与区(市)县相关部门座谈,深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了解等方式,掌握各示范项目点、率先建设示范点农业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

  三、时间安排

  验收督查时间集中在8月上旬,8月1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牵头领导确定,时间确定后,由主办处室协调参加处室、直属单位和相关区(市)县,组织实施验收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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