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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1〕2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文物局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文物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加快展示利用步伐,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动全省文物工作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等39个先进集体和周魁英等5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十一五”期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十一五”期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39个)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省考古研究院

  西安碑林博物馆

  西安市文物局

  西安市未央区文物局

  西安博物院

  西安市文物稽查队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

  宝鸡市考古工作队

  扶风县博物馆

  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兴平市文物旅游局

  茂陵博物馆

  宜君县文物旅游局

  韩城市文物旅游局

  蒲城县文物旅游局

  澄城县博物馆

  延安市文物局

  吴起革命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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