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1〕2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文物局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文物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加快展示利用步伐,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动全省文物工作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对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等39个先进集体和周魁英等5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十一五”期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十一五”期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39个)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省考古研究院
西安碑林博物馆
西安市文物局
西安市未央区文物局
西安博物院
西安市文物稽查队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
宝鸡市考古工作队
扶风县博物馆
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兴平市文物旅游局
茂陵博物馆
宜君县文物旅游局
韩城市文物旅游局
蒲城县文物旅游局
澄城县博物馆
延安市文物局
吴起革命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