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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商服贸〔2009〕12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高新区软推办: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9]44号)和商务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资促服务外包[2009]第51号)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部原“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现已整合完毕,整合后系统名称为“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域名统一为http://www.fwwb.gov.cn。
  二、请各区(市)县商务局和高新区软推办组织本区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按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登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数据的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三、材料申报要求:
  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应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网上填写内容应齐全无缺项,上传附件应清晰完整,纸质材料(含各项表格及凭证复印件等)应清晰、工整,并按A4幅纸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企业或培训机构名称,所提供纸质材料的内容和网上申报的相应内容应一致。
  2、服务外包企业员工的申报材料应按每名员工《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补助申请表》、身份证明及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的顺序进行整理,再进行汇总装订。
  3、服务外包业务凭证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及相应结汇水单(境外)或入账单(境内),所报资料与网上相关申报数据须一致,同时附当年度(2008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业务凭证情况汇总表(自制表格),并进行装订。
  四、请各区(市)县商务局和高新区软推办确定专人负责,并会同所在区(市)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商务部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于2009年8月1日前,将本区初审合格的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的纸质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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