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成都市2010年度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商流〔2010〕19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财〔2010〕4号)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成财外〔2009〕52号)精神,制定《成都市2010年度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cdmbc.gov.cn/
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10.72.97.41:7100/
联 系 人:彭 涛 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处
联系电话:61883659
联系人:范义茹 市财政局外事外债金融处
联系电话:86271145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成都市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附件
成都市2010年度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2010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的意见》的有关要求,2010年度将对我市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品牌节会活动予以资金支持。
一、支持对象
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委托市商务局承办,采取服务外包方式,由第三方具体执行的重要展会活动。
(一)2010年成都购物节;
(二)2010成都新春欢乐购活动;
(三)2010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活动;
(四)第11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
(五)其它由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委托市商务局承办的重要展会活动。
二、支持标准
(一)支持成都购物节100万元;
(二)支持“2010成都新春欢乐购”活动80万元;
(三)支持2010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活动110万元;
(四)第11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80万元;
(五)其它由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委托市商务局承办的各类重要展会活动1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与主办、承办方签订的展会委托执行协议;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2010年度成都市品牌节会项目支持资金申请表》;
(四)节会活动总体方案;
(五)承办单位费用支出有效凭证复印件;
(六)承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节会活动效益评估。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承办单位在展会活动完毕后10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向所在地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提出补贴申请及申报资料;
(二)承办单位所在地区(市)县商务局会同当地财政局对承办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市商务局。
五、项目审定及资金拨付程序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承办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商务局向市商物投集团出具拨款通知,同时抄送相关区(市)县财政、商务部门。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以及项目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二)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应详实;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
(四)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本市类似扶持资金其他项目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