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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等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
备注:1、年收费金额栏填2010年数据,清理意见栏填保留、取消、降标等意见。
2、收费性质栏: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填“行政”,属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填“经营”,属社团会费的填“会费”,其他收费填“其它”。
3、文件依据栏:填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属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填“自定”。
4、此表报价格、财政、民政主管部门。
附表四:
涉企摊派和无偿占用人、财、物项目清理审核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摊派、无偿占用项目
摊派、无偿占用单位
涉及金额
文件依据
清理意见
审核
意 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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