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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等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
备注:1、年收费金额栏填2010年数据,清理意见栏填保留、取消、降标等意见。
2、此表报价格主管部门。
附表三:
社会团体收费清理审核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收费
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性质
文件依据
年收费
金额(万元)
清理意见
审核
意 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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