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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关系公众利益的定调价决策项目出台前,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发布定调价方案,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对各项价格政策、重要价格活动和价格工作第一时间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公开,充分发挥价格要闻、热点专题等栏目政务发布功能和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与社会公众的有效互动形式,开展网上访谈和互动。大力提高机关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按政府信息分开目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五、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建立健全网上依申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重新印制省物价局政务公开服务指南,进一步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和省物价局办公地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方便公众查询。
  六、认真处理局长信箱信件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办理局长信箱信件和网民留言规定》,规范办理,快速办理,体现效能。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价格监测局定期将到期未办理的局长信箱信件和网民留言序号和承办单位发送给局监察室,局监察室进行催办督办,局办公室每月对网上留言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努力提高留言办理回复率和满意率。
  七、进一步清理确认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安徽省定价目录》(2010版),严格落实减少政府价格行政审批的各项措施,对放开的7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和取消的3项商品和服务定价项目以及下放给县(市)人民政府定价的27个项目,不再审批。对照《安徽省定价目录》确定的行政审批条件和范围,对各地依法行政和价格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自觉规范价格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八、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省物价局所有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由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集中受理,严禁体外循环,对擅自受理和审批的,直接追究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优化窗口办件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提前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做好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办公系统的衔接工作。
  九、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举办全系统政务公开和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和调研,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新途径;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政务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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