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湘农机办发〔2010〕36号)
各市州农机局:
根据《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的要求, 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 宣布《湖南省农机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的通知》 等2个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1)
二、 重新公布《湖南省农机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 的通知》 等2个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全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上述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告。
附件:
1、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湖南省农机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的通知
| 湘农机计发(2009) 3号
|
2
| 关于做好200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区域代理商及项目县经销商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 湘农机科函(2009) 3号
|
附件2: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湖南省农机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 的通知
| 湘农机发(2006)10号
|
2
| 湖南省农机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办法》 的通知
| 湘农机管发(2006) 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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