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0]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滨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十一五”以来,我市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大气环境质量仍有差距。2010年上半年,滨州城区空气质量良好率平均为49.7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1%;PM10 平均浓度为0.155mg/m3,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0.55倍,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8%;SO2平均浓度为0.081mg/m3,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0.35倍,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以控制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污染为重点,源头控制,多管齐下,综合整治,强化监管,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针对目前市区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开展扬尘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秸秆禁烧、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为主要内容的专项集中整治,2010年底前,确保所有工业污染源废气达标排放,扬尘和机动车排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市区环境空气中各主要污染指标(PM10、SO2、NO)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要求,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扬尘整治工程。
1.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生活密集区以及车站、广场等区域的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