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组件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国土资发〔2010〕232号)
龙泉驿区、新都区、青白江区、崇州市、彭州市、双流县、温江区、郫县、新津县、金堂县国土资源局: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市政府《研究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0〕106号)的要求及市交委《关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函》(成交函〔2010〕182号)的意见,请各相关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开展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组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区(市)县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得力人员,按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二、该项目用地组件报批范围以勘界单位提供的勘界成果资料为准,组件过程中勘界单位对勘界成果资料若有修订,以修订后的范围为准。
三、各区(市)县局要严格按照《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申报材料目录》(附后)及材料规范要求备齐全部材料(其中纸质材料一式6份),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局(政务中心建设用地报批接件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