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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的通知

  企业在开展煤炭经营活动中,有不履行电煤供应合同、违法经营、掺杂使假、未开展煤炭经营活动的煤炭经营企业不予年检。并将依法上报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
  六、《煤炭经营资格证》注销程序
  对年检不合格的煤炭经营企业,各区(市)县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应向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专题报告并交回其《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无正、副本的煤炭经营企业予以说明);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再向省经委专题报告并上交《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无正、副本的煤炭经营企业要登报公告),经省经委确认注销并批复后,其《煤炭经营资格证》予以注销,并抄送当地工商部门,其企业不再具有继续经营煤炭的资格。
  年检期内咨询电话:61885846

  附件:2008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表

企业名称(盖章)

邮政编码

资格证编号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经营方式

注册资金

从业人数

2008年购进煤炭总量(万吨)

 2008年销售煤炭总量(万吨)

 
初检部门意见(盖章)

终检部门意见(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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