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融资对接阶段(2009年8月~2009年12月):辅导银行要认真考察所负责企业,银、企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尽快落实信贷资金和服务。在利率和授信额度优惠外,金融机构要通过限额授信、抵押担保、动产质押、票据贴现等多种措施,千方百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积极提供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中间业务和担保品种。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局要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企业推介会和融资项目对接会,有效传递企业信用信息和资金需求信息。
(五)总结推广阶段(2010年1月~5月):做好培植工作效果和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对参与方和全社会的舆论宣传。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工作内涵,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配套支持措施
要积极推动落实财政资金贴息、担保补偿资金、专项扶持资金、产业园区优惠等政策,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加快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09〕2号)、成都市经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建立政、银、企、担四方良性互动机制的通知》(成经2008〔566〕号)、成都市经委《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方案》(成经2009〔107〕号)等相关文件,落实对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中小企业的具体奖励和激励措施,并在“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小巨人计划”、“诚信示范中小企业评定”、“高新技术信用贷款试点”等活动中优先考虑“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入选企业。
五、职责任务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做好“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各项具体任务的衔接落实。将入选“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的企业作为建档重点,完善更新中小企业档案信息。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征信建设、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推广建设、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等知识讲座,促进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辖内各县(市)支行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促进培植工作深入开展。
成都市中小企业局要组织各区(市)县中小企业局做好具体企业推荐筛选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辅导培训等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政府部门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扶持资金和配套支持政策措施。组织入选企业集中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鼓励支持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参与到中小企业培训中来,提高中小企业培训的效率和针对性。
金融机构和评级机构要切实履行对所负责企业的跟踪辅导培育责任,建立起银评企长期互信合作关系,因地制宜确定培训内容,既要集中精力帮助中小企业尽快弥补缺陷,达到银行授信条件,也要使之提高信用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的生存活力,帮助企业走上持续发展之路,并依托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对入选培植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附件2
成都市2009年“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推荐(自荐)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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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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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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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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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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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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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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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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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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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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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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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及生产情况
| 主要指标
| 2006
| 2007
| 2008
| 2009年1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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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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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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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总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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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税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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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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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资质及其他信用状况证明材料(此处填写清单,复印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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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企业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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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中小企业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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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意见
| 对接辅导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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