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机械(含汽车)、冶金、建材、轻工、工艺美术、纺织、煤炭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职改办〔2009〕237号)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我市2009年职称工作安排和部署,现将今年机械(含汽车)等7个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成都市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所属从事机械(含汽车)、冶金、建材、轻工、工艺美术、纺织、煤炭等相关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机械(含汽车)等7个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制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成都市经济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每年度一式一份)。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有两人以上申报的,需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汇总名册的电子文档,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hsf1028@126.com。
5.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8.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