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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经〔2009〕405号)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引导扶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服务平台,是指面向产业集中区或优势产业,为满足中小企业共性技术需求,支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供设计、研发、加工、检测、技术推广、设备共享、信息咨询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的机构或实体。
  第三条 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协调、认定和管理等工作,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各区(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当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管理及初审上报工作。
  第四条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荐认定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向申报单位收费。
  第五条 公共服务平台以工业园区企业、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成长型企业为服务重点,围绕本地区“一区一主业”的产业优势,或已具备较大产业规模的产业集群开展服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
  (二)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三)行业公共服务功能特点明显,具有较完备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设施等条件。
  (四)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占5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30%以上。
  (五)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能实现收支平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章 申报资料

  第七条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 平台服务的产业现状;2. 平台运作(主体)单位情况;3. 平台基础条件建设情况;4. 工作业绩与规划情况)。
  (二)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附件1);技术设备投资明细清单(附件2)和相应财务支出凭证复印件;平台服务企业名单(附件3)。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
  (五) 机构工作人员名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提供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向区(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申报,区(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服务处。
  第九条 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服务处收到上述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审定。

第五章 扶持管理

  第十条 对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将给予授牌,并向社会公布、推介宣传,以提高知名度。
  第十一条 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视当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对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第十二条 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应接受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其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工作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应于每年的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向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情况。
  第十三条 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年度考核制,经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取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格。
  (一)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业组织处分的;
  (二)被司法机关处罚的;
  (三)一年内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由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为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
  (四)多次被中小企业投诉,有损于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经委(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平台名称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法人性质

法人代表(负责人)

联系人

审批机关

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信用等级

注册资金(万元)

机构执业

资格、等级

获执业

资格人数

服务场地

(平方米)

当年投入

情况

合计(元)

其中:设备:       元; 土建:       元;

业务范围

从业人数

           人

大专:     人

本科及以上:

        人

专业技术人员:   人

中级职称以上:

          人

目前已提供服务的对象及服务效果

营业及

服务情况

年度

服务收入

(万元)

利润

(万元)

上交税收

(万元)

服务企业数

(家/次)

累计

去年

当年预计

各区 (市) 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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