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全省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银石发〔2009〕174号)
各设区市金融办(试点办)、石家庄各县(市、区)政府办(金融办、试点办),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石家庄各县(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石家庄市商业银行,驻冀各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决策部署,省金融办、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了地方政府组织领导、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各金融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经过全省各级政府、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我省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通报如下:
一、全省金融机构支农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截至2009年7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577.1亿元,同比增长38.9%,比年初增加3122.5亿元,同比多增2200.6亿元,增量是去年同期的3.4倍,增量和增速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全省金融机构县域贷款余额达4150.3亿元,占全部贷款的33%,比年初增加824.8亿元,增长24.8%。截至2009年6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3790.3亿元,比年初增加629.6亿元,增长19.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955.3亿元,比年初增加100.2亿元,增长11.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167.5亿元,比年初增加37.3亿元,增长28.7%,金融支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全省金融机构支农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省级金融机构加大了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
各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发挥支农主力军和支柱作用,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方案》落实,金融支农成效显著。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认真研究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出台《服务“三农”试点实施方案》,加大对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充分发挥支农政策性导向作用,加大粮棉油收购贷款投放,重点支持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积极推进信用村镇建设,通过“公司+农户”的信贷模式,有效地满足了广大农户的资金需求。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通过建立省级行业融资平台,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与国务院扶贫办合作,开发了国家级贫困县滦平华都肉鸡产业化扶贫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全力挖掘管理水平高,经营效益、信誉状况和发展前景好的县域企业,大力发展县支行各项贷款业务,涉及房地产、基础建设等多个行业,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依靠网点遍布农村、网络全国畅通的强大优势,大力推进绿卡村建设,积极推广存单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业务。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充分发挥金融职能,紧紧抓住机遇,积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客户业务发展的商业模式,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