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三)综合科
  参与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四)法规税政科
  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权限内的税收减免、退税审批工作;负责税务部门稽查补助经费管理工作;承办关税税则方面的有关工作。
  (五)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有关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相关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