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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监管情况月报表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监管情况月报表制度的通知
(成经〔2010〕57号)


各区(市)县经济主管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2010年1月7日召开的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决定从2010年2月开始建立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日常监管情况月报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牵头,工商、环保、安监等部门配合,填报《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监管情况月报表》(附件1)、《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新建企业情况月报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每月10日前,以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委环境资源综合利用处和区(市)县对口各市级部门。
  二、请将2010年1月、2月份报表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送,以后逐月按时填报。
  三、请各区(市)县经济主管部门报送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张 海 吕 薇
  联系电话:61886227  61881600(传真)
  电子邮箱:abc508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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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监管情况月报表
  2. 全市园区外工业企业新建企业情况月报表
  3. 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全市园区外新建工业企业情况月报表

  区(市)县:                                            填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地址

成立注册

登记日期

营业执照编号

经营范围

是否符合25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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