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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圣片区粮丰配套街办、派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圣片区粮丰配套街办、派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173号)


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批复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圣片区粮丰配套街办、派出所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成兴城〔2011〕49号,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21800381)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圣片区粮丰配套街办、派出所项目立项,并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街办、派出所总建筑面积10036平方米,其中:
  (一)粮丰街办: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办公业务用房、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以及总平工程、建筑面积49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3454平方米,地下建筑1500平方米。
  (二)粮丰派出所: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办公业务用房、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以及总平工程,建筑面积50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3582平方米,地下建筑1500平方米。
  三、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粮丰村四组规划红线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399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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