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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八)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工作。
  (九)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接待、会务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等工作;负责应急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和职工教育情况的统计工作。
  (二)调控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综合协调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建立市际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承办粮食收购许可和陈化粮购买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有关工作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对县(区)级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参与指导大型粮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编报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省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及标准;承担紧急状态下粮食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规范化管理及农户科学储粮。
  (三)监督检查科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四)统计信息科
  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全市粮食统计、财会报表的审核、汇总和分析;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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