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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征缴易地建设费工作;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
  (十一)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监督检查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协助管理县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十三)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发布空袭警报、实施灯火和交通管制;组织实施群众疏散和隐蔽方案;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市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十四)承担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督查督办、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督查全市人防战备值班和战备训练工作;组织全市人防建设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全市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县级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建议。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监督检查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指导制定防空袭方案和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管理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工作;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全市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及预案;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组织指导人防宣传、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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