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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5名,工勤编制4名,编制总额49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21名。
  党务干部的配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滨编办〔2006〕52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归口管理市服务业发展局。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市商务局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上报。需由省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审核上报。
  (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上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工作、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五)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六)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七)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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