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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委有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组织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挂银企合作协调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市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市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县对口帮扶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内招商引资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负责市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承办外省(市)驻滨州办事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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