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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市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设基金;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市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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