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启动201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经投资[2010]4号)
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成办发[2010]1号文精神,我委制定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成经[2010]122号),现启动201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符合“一区一主业”产业定位及《成都市工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在工业园区内或经市级部门批准在园外独立选址的规模以上或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
2、经投资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审批或核准),在年内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竣工报告,《成都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在成都工业网“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3、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单、结算清单复印件(验原件);
4、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5、建有厂房(库房、办公楼)的提供建筑设施规划设计图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