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0]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2号)和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滨发〔2010〕6号),设立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划入市油区工作办公室的职责。
  (三)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综合协调、政务服务及应急、督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的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省政府、省直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