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企业统一向所在地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大企业大集团办公室
四、现有培育企业考评调整
现有培育企业不须重新申报,但应在8月20日前向大企业大集团办公室报送企业情况说明书,按照动态管理办法要求与新申报企业一并进行考评调整。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情况说明书(编写说明见附件2);
(三)企业2012年前规划支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
(三)2009年度企业会计报表(经审计);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质量认证等);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企业情况说明书要求编写说明书,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办法(见附件4),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企业申报表、2012年前规划支撑项目情况和说明书中要求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或说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评入选资格。
七、其他
本次经申报纳入培育的企业不享受2009年政策奖励。
联系人:刘先富 电话:61886231
电子邮箱:cddqybgs@chengdu.gov.cn
附件:
1. 企业申报表(略)
2. 企业情况说明书编写要求
3. 企业2012年前规划支撑项目情况表(略)
4. 申报材料装订办法
5. 申请列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申报材料封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2:
企业情况说明书编写要求
此材料为申报企业考评的重要凭据之一,请按以下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客观并按顺序编写。
一、企业基本情况说明。说明企业的注册时间、工商注册地、资产情况、职工人数、历史沿革、企业产权关系、组织机构、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动力。
二、企业竞争能力说明。说明企业的经济地位、主营产品、品牌、筹资能力、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等相关情况。其中,重点阐述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在国内同行业的地位、主导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品牌培育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融资能力、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能力及科研经费投入比例、专利拥有数量及类别、新产品产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