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关于对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绩效评估、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评估的通知
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科技局,吴中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文件苏科计〔2009〕43号文要求,为加强对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运行管理与绩效考核,决定开展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绩效评估,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评估,现将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已通过验收或到验收期尚未验收的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到验收期尚未验收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类型与评估期
评估类型为绩效评估和验收评估,绩效评估的评估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验收评估的评估期为立项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由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承担,依据各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送的评估材料和现场调查结果,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评估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10日至2月25日为材料准备和数据填报阶段;
第二阶段:2月2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调查、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
第三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为评估结果复审、评估报告撰写与发布评估结果阶段。
五、材料报送
各被评估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总结,包括管理、科研条件与人员、研发与成果转化、发展思路等方面的情况;
(2)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调查表,(调查表可在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jsste.com);
(3)反映绩效及建设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上报材料为工作总结(一式五份)、评估调查表(一式五份)、佐证材料(1套)、数据光盘(1套)。请各市、区科技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请各相关单位将评估材料务必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送苏州市科技局,经审核后,由苏州市科技局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后,统一报送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
六、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