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财企[2009]11号)文件精神,现将苏州市组织申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操作(文件及申报程序请登录江苏财政企业网:218.94.38.183:81/czt)。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企(2007)132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各区财政局、科技局须对本级申报引导资金支持的机构和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四、请于2009年3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各一式二份分别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市科技局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