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
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认真组织好2009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就200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支持范围之内。
二、申报重点
根据《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省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实施纲要(2008-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2009年申报认定工作的重点为:
1、围绕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科技创业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建设申报的产品;
2、围绕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培育十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和做强十大高新技术优势产业组织申报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由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