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326 面向城乡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诊疗技术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提高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具有“全科”培训辅导资质的单位申报)
520327 针对苏州城乡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特色专科”的技术规范
化管理及应用研究(招标)
520328 城区急诊救治及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应用示范
4.循环经济
结合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针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再生资源、废弃物循环利用、新能源应用研究与示范。
520329 多种废弃物再生利用交换平台建设
520330 印染行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520331 城镇固体废弃物协同资源化技术研究
520332 农林或生活废弃物生物质能新能源利用应用研究与示范
5.新医药创制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需求,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难治性疾病的防治需求,开展新药创制研究,并于3年内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批件,为发展我市医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重大疾病的有效防治提供科技支撑。
520333 中药新药或天然产物新药的研究与创制
520334 生物技术新药的研究与创制
申报要求
1、“医疗卫生”应用研究类项目纳入“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申报;对于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社会发展科技示范类项目仍在“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中申报。
2、为提高古城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古城区民生工程项目采取先会商后申报的组织机制,即由古城区科技局组织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先报送项目简表(见附件4),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与古城区科技局会商。审查或会商通过的项目,由古城区科技局通知申报单位报送正式材料。
3、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联合申报;(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资质,具备实施和协调示范工程的组织能力;(3)主管部门配套经费与市拨经费比例0.5:1,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3:1。
4、应用研究项目申报要求:(1)要求申报项目科技含量高、可操作性强,项目实施后具有示范推广或产业化基础;(2)项目须有明确的应用示范地或技术应用单位;(3)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承诺配套资金的给予优先支持。
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
本计划与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相衔接,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引进重大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并实现产业化。对企业引进科技成果或成果所有权人落户苏州并实施成果转化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转让等费用进行资助。支持下列范围:
530001 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530002 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技术、产品及装备
530003 高效节能、新型环保技术和设备
530004 高效精密加工装备和大型装备
530005 现代通讯与网络关键技术和设备
530006 光电显示、半导体照明等新型光电技术应用及产品
530007 新型智能化控制、检测、诊疗技术和设备
530008 新型电子信息材料、器件和装备
530009 生物和医药新技术、产品及装备
530010 纳米技术应用及装备
530011 高性能功能材料及装备
530012 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关键技术、部件及装备
530013 高科技农业和生物资源利用技术及装备
申报要求:
1、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列入省重大项目推进工程和高端跨越工程的技术领域项目。
2、申报项目成果产权明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项目要求市、县(区)联动,优先支持地方重点关注和支持的重大项目。
4、申报项目限在2008年以后引进的项目,且没有列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和市级其它科技计划。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其它类计划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
5、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人才团队和技术研发基础,优先支持规模型企业。
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总目标,建设下列创新研发与技术服务机构。
541101 企业院士工作站
重点围绕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创新需求,引导和引进“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开展长期科技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本年度与省科技计划衔接,实施联动匹配支持。
540401 重大研发机构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按照研发设施国内一流、研发水平国内一流的标准,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引领产业发展、产学研紧密结合、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研发平台;支持规模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基础性、公益性重大研发平台。
重大研发机构的建设根据统筹规划和布局需求,实行定向组织。
54070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今明两年实现60%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目标。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研发场地,配备必需的分析试验仪器,拥有专业研发队伍,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研发方向和目标明确。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常年申报,每年度分两次认定,建设资金主要以单位自筹为主。
540501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1、新建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对外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产品开发、工业设计、分析试验、测试检验等服务。
2、新建公益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数据或信息资源,借助软硬件系统,对外提供专业信息服务;对农业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提供种苗,种、养殖技术以及产后技术服务的农业科技服务;环保、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科技服务。
3、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对近两年立项建设的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在完成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对产业创新支撑作用强的平台给予滚动支持。
申报要求:
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方向应符合区域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拥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场所;新增建设投资300万元以上或累计总投入1000万元以上(农业类平台应新增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或累计总投入500万元以上);有15人以上的技术服务团队,其中5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申报单位应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