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0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你们。2009年市科技计划的组织,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双保、双扩、双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当前依靠科技扩大内需、支撑行业振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落实《苏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苏州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任务,大力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达到以科技创新支撑和保障经济平稳增长的目标。
本年度“指南”涉及五个专项计划与七个基本计划。其中,为了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在加强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部分)基础上设立了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计划;为了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前沿技术研究,新设立了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各类计划的定位与分管职能部门,详见我局《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苏科计[2009]30号文)。
为了切实做好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采用自主申报、公开招标、定向组织三种方式。指南中对公开招标和定向组织项目已作标注或说明。自主申报项目按指南要求申报;招标项目另行发布公告;定向组织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后立项。
申报采取推荐方法,除苏科计〔2007〕32号文确认的项目主管部门外,其余项目申报单位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单位所在地的市(区)科技局推荐;其它市级机关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匹配经费需签署承诺意见,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鼓励产学研合作,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自主核心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3、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承担项目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08年底,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目前已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含2项)以上的;已承担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结束验收的。
4、为鼓励加大创新研发投入,今年起研发投入将作为评价申报单位承担项目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要求在申报材料中认真填报。在考虑资助时,对重视研发投入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5、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今后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要求进行科技查新时,应将相关专利查询作为主要内容之一。
6、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要求,请参见相关计划指南。
三、经费资助与配套
在省管县体制框架下,市级计划中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部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科技招标、专项计划中的技术专项以及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实行市与县级市科技经费联动支持形式。其它科技计划对涉及五个县级市项目只安排指导性计划,由县级市酌情安排科技经费。下达的技术专项、支撑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服务业与国际合作计划项目,要求按下达经费1:0.5的比例进行匹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市区按下达经费1:1的比例进行匹配,县市按1:3的比例匹配。
四、申报材料
1、今年各计划项目申报文本统称《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09年版)》,各类计划“申报书”格式式样发布在市科技局网站上。为方便申报、减轻填报与评审负担,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篇幅要进行控制,申报书篇幅一般不超过15页。
2、申报单位要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苏州市科技信用考察记录,我局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附件清单中要求提供“查新报告”的,查新重点为创新点的新颖性及专利状况;要求提供“研发投入统计资料”的,是指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表或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技术研发费加计抵扣核准享受税收优惠的汇算清缴单;其它企业据实填报。
4、本年度市科技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www.szkj.gov.cn)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申报时,各单位管理员应填写单位信息,并分配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帐户和权限。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应在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和其它附件。各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同时,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勿用塑料夹。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申报日期:人才专项4月20日~6月30日,其他各类计划项目均为4月20日~5月10日(节假日不受理)。
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香路389号)科技局窗口。
咨询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68622067
市科技局情报所项目服务中心:65241080
附件:1、《200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2、2009年度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3、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与项目合同文本明细表(略)
4、2009年度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申报简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0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