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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0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1、今年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仍采用网上评审,申报软件将采用新版本。有关资料请查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jstd.gov.cn)或市科技局网站(www.szkj.gov.cn)通知公告。申报软件可在通知后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2、推荐材料由《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组成。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创新性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应该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技术转让协议等。基础类科技成果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是2007年2月28日之前发表,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附件材料均需扫描、粘贴在《申报书》正文后面,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3、2009年度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15个专业组(详见附件1)。请按申报成果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专业组,并在《申报书》首页正确填写所属学科评审组名称和代码。基础类科技成果按照应用前景选择相应的学科评审组及代码。《申报书》首页上完成单位的名称书写必须与加盖的公章一致。
  4、《申报书》及其附件构成完整的电子版推荐材料。纸质推荐材料由电子版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的附件材料应是扫描前的原件。纸质推荐材料不需另加封面,竖装,纸型为A4,左边装订,字型不小于5号字。

  四、 申报材料的推荐和报送
  1、请各推荐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同时需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
  2、因2009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仍实行限额推荐。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含驻地部省属科研院所)的奖励推荐工作,部、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厅归口推荐。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工作并提出材料修改意见,故请各市、区科技局及市各有关推荐部门认真组织,严格筛选, 推荐重点。初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5日,逾期一律不予推荐。
  3、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地点:三香路128号,联系电话:68622067)。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65240990。
  附件:
  1、省科技厅苏科成[2009]168号文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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