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吴中区、相城区科技局,各城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字〔2009〕558号及省科技厅转发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电子数据申报一律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报。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2、项目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
3、按照申报资料封面、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原则上为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机构应附验资报告)、附件目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统一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4、各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于2009年11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地方推荐意见(请附在项目申请材料内)和申报项目电子汇总数据报送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5、详细的申报要求见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有关软件可在科技部申报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