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综〔2011〕3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49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市一中心医院东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按相应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