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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促进我区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我区服务业提速发展,进一步发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今年服务业文件的落实工作,对每一份文件所确定的工作任务,都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由分管副主席具体负责,方案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要求、进度要求、验收要求、督查要求、考核要求等内容,并把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20%以上。力争经过几年努力,服务业成为优化全区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我区成为西部地区服务业最发达的省区之一。到2015年底,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提高;到2020年底,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三、推进重点行业优先发展

  (一)商贸流通业。加快规划和建设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城市商业网点,推进中心商业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大力发展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加快建设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网络,构筑便利通畅的农村商贸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着力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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