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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3.继续实施水库移民安置工程。一是要有序开展漓江补水工程、鱼梁航运枢纽等一批在建、新建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二是继续抓好龙滩、桥巩、乐滩等水电站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方面力量,努力将一批移民安置点建设成为规划好、起点高的水库移民新村。三是抓好搬迁安置点移民生产开发,因地制宜为移民配置生产用地,鼓励移民发展库区特色种植、养殖业,确保移民搬迁后生活水平不降低。四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协调,争取百色水利枢纽、乐滩水电站等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调整报告尽快得到批复。五是做好岜蒙、老口、瓦村、洋溪、落久等拟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准备工作。

  4.继续实施水库移民教育培训工程。继续加大移民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水库移民综合素质。一是继续依托移民培训移民。进一步利用恭城黄竹岗水库移民培训移民基地,分批分期对水库移民村组干部、党员、移民骨干和移民中心户等进行思想观念和生产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培训2000人以上。同时,各市要总结或挖掘可学习借鉴、基础条件较好的移民致富示范点,以此为培训平台,组织当地移民参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二是继续依托学校培训移民。在继续做好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和选送一批库区移民子女中未能正常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和一批18-45岁的库区移民劳动力到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学习培训;联合职业技术院校开展移民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创业就业能力。三是继续依托社会培训移民。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的示范基地、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当地已致富的水库移民现身讲授经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扶贫、水库移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移民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帮助移民实现转移就业。

  5.继续实施水库移民增收工程。在抓好2010年安排的34个水库移民增收试点项目的基础上,2011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继续开展水库移民增收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我区水库移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一是充分利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山地、水面等资源,因地制宜,引导和扶持移民发展库区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移民增加收入。二是积极扶持对带动移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地方特色龙头产业,建立“公司+基地+移民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引导和带动移民发展生产,加快推动库区经济发展。各级农业、林业、旅游、水产畜牧等部门要加大对移民增收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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